“一号文件”适度放活宅基地 但城里人仍不准到农村买房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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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动向一直为市场重点关注。2月4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改革一直慎之又慎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有所推进。


“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这意味着中央有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认为,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实际与之前提出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分置类似,是在保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不变情况下,有利于以流转等手段盘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并使农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一种产权设置方式。接下来,应明确“三权”以及农民住房使用权等的权利内容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利关系。


不过,目前中央政策给宅基地“开口”仍有限,城里人不能直接在农村买房,外来资本想投资农村地产,更不在欢迎之列。


“一号文件”强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新华视点”援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解读表示,这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而是要使农民的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等产业的载体。


“一号文件”提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同时,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刘守英表示,赋予宅基地财产权,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保障农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就必须赋予农民对宅基地更充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权以及继承权,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的财产。


不乏意见认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安排,又创造出一个现有法律体系里没有的“资格权”,恐增加产权体系的复杂性以及与其他法律衔接的难度。


刘守英认为,集体成员宅基地基本权利,应确定一个时点,之前的人无偿获得的,就不要动了;时点之后的,成员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必须有偿。


土地政策方面,另一项突破性政策是放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这项政策预计将增加交易活跃度,并释放更大的结余指标价值。此前,有关部门仅放开了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省内交易,其他地区则只能在县域内交易。“一号文件”要求,指标交易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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