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通报评级机构合规情况:上海新世纪遭警示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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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交易商协会通报2017年四季度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这是交易商协会继2017年12月5日之后,第二次以通报形式披露评级行业的合规情况。今后这项工作或将常态化运作,以季报形式呈现。


银行间债券市场共有五家发行人付费评级机构,按照业务份额排名,依次是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大公资信上海新世纪东方金诚。在协会的通报中,这五家评级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合规问题。


在评级自律管理的过程中,协会发现,评级机构在评级质量控制、作业流程管理、信用评级委员会机制建设、利益冲突管理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足。其中很多问题在三季度的通报中已经体现。


首先,评级机构对重要风险因素的关注和分析不到位,评级质量控制不严。比如,经抽查项目发现,东方金诚的个别评级项目现场调查访谈对象单一,不利于保障评级所需信息的完整性,以及评级报告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的充分性。另外,中诚信国际在个别项目开展过程中频繁更换项目组负责人,不利于保障评级业务的稳定性及作业环节的质量控制。


其二,评级作业流程多环节管控存在疏漏。其中包括,东方金诚评级业务管理制度中,未明确关注公告的触发条件和出具流程;上海新世纪个别评级项目合同签订日晚于评级费用收取日和现场调查日期,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评级业务流程合规管控不严谨;大公资信部分评级项目中,缺失小组负责人在流程单中的签字、调研准备阶段的调研材料等档案信息和资料,评级过程管理和档案管理不到位。


其三,信用评级委员会机制建设有待完善。部分评级机构的评级委员变动较大;联合资信下设多个细分委员会,不利于评级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等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多家评级机构存在利益冲突审核和管理不严,合规管控有所欠缺的问题。


通报特意点出,2017年各地证监局对证券评级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上海新世纪个别项目中,评级模型部分指标调整缺乏充分依据、个别指标打分结果与受评对象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证监局就此向上海新世纪出具了警示函。


在评级市场表现方面,通报显示,2017年四季度,评级调整家数同比减少,但从全年来看,评级调整家数同比增长,其中正面调整家数大幅增加而负面调整家数显著减少,大公资信正面调整家数和占比均最高。


除此之外,通报表示,跨市场发行不一致率环比持平,同一发行人在交易所市场评级高于银行间市场的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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