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获通过 税收法定任务完成三分之一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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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还有三年时间,立法进程明显提速。


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两部税法:以156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烟叶税法》;以158票赞成全票通过了《船舶吨税法》。


这两部法律都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


“主要是把现行的条例平移上升为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平移上升就是没有涉及到税制改革,没有对现行的法律制度做大的调整。


按照两部税法,烟叶税向收购烟叶的单位征收,税率为20%;船舶吨税向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税目按船舶净吨位划分,并设置了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均与现行暂行条例一致。


从收入规模看,烟叶税和船舶吨税均是小税种,2016年全国烟叶税收入130.54亿元,船舶吨税收入48.02亿元,分别占全国税收收入的0.1%和0.037%。


这两部税法的通过,标志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又向前迈出了一步,将烟叶税和船舶吨税的一些基本制度,如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税收征收等,用法律确定下来。


王瑞贺强调,以后新征的税种必须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决;现有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法规,要逐步上升为法律。


此前2016年10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两部税法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201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烟叶税法(草案)》初审,10月《船舶吨税法(草案)》初审,此次会议是对两部法律草案的二审。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立法法》的要求。目前,中国18个税种中,全国人大审议立法的共有六个,分别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船舶吨税、烟叶税。


财政部长肖捷近期表示,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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