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指数排名出炉,深圳排名第四
来源:网易新闻  日期: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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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高峰论坛(2019)上,主办方发布了《中国城市生活质量蓝皮书》。其中,发布的对中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进行的跟踪调查结果显示,深圳的生活质量客观指数排名第四。

该蓝皮书指出,2018年中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总指数的加权平均值为54.85,相对2017年略微下降。但从动态角度分析,客观生活质量在经历了2015年和2016年的连续两年下跌后,于2017年企稳,2018年继续保持平稳。


从得分排序角度观察,2018年中国35年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总指数排在前10名的城市分别为北京、杭州、南京、深圳、昆明、广州、西安、武汉、上海和贵阳。

根据蓝皮书,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总指数由城市生活水平、城市生活成本、城市人力资本、城市社会保障和城市生活感受5个客观分指数构成。其中,深圳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总指数得分59.50,在35个城市中位居第四。从客观分指数看,深圳的城市社会保障客观分指数得分80.00,继续位居第一;城市生活水平客观分指数得分60.07,位居第四,已连续8年位列前十名;城市生活感受客观分指数得分64.72,位居第五。但深圳在城市人力资本、城市生活成本客观分指数方面还有待加强,排名分别为22名、35名。


同时,调查还显示,2018年,全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中,消费者信心指数加权平均值为115.48,教育质量满意度指数加权平均值为69.37,健康状况满意度指数加权平均值为64.48,医疗服务满意度指数加权平均值为69.37。其中,深圳的健康状况满意度指数69.11,位居第五;消费者信心指数、教育质量满意度指数、医疗服务满意度指数分别位居第12、第11、第27

蓝皮书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的效果初步显现:宏观经济运行平稳,生活质量指数基本保持平稳,居民获得感强。但是,地区和城市间的生活质量存在较大差距,生活成本进一步上升,优质教育资源的相对短缺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总体而言,在我国经济高质量转型背景下,消费者信心保持稳定。”蓝皮书作者之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朗丽华在发布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时说,“但是从医疗、教育、健康各项满意度指数来看,解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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