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宁静指数”报告
来源:扬子晚报  日期: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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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全省“宁静指数”报告。去年13个设区市及其所辖县(市)级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区域声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从监测结果来看,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县(市)级城市声环境质量好于设区市。

2018年,全省设区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达标率为97.2%,夜间平均达标率为87.2%,与2017年相比分别上升0.4个百分点、下降1.1个百分点。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昼间8~18时维持在较高水平,夜间1~3时降至谷底。全省设区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13个设区市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3.2~58.0分贝,有7市达二级(较好)水平。与2017年相比,全省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上升0.3分贝。

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其余依次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2018年,全省设区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13个设区市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8.9~69.2 分贝,有11市达到一级(好)水平。县(市)级城市昼、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二级(较好)水平,平均等效声级分别较设区市低1.2分贝、低2.3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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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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