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院启动内设机构改革 设立第一到第十检察部
来源:四川法治报  日期: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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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出台。内设机构改革后,省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22个,设立了第一到第十检察部,负责办理相关案件。

去年10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均作了修改,对检察职权作出调整,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为适应职权调整,省检察院按照最高检的要求进行了内设机构改革,以提升检察官办案专业化水平,更好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10日,省检察院举行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动员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定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改革落实,高质高效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改革落实,高质高效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据了解,此次改革重点在检察业务部门。按照案件类型,省检察院设立了第一到第十检察部。此外,省检察院还设立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技术部、警务部、案件信息网络安全办公室、代表委员联络部、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政治部、机关党委。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内设机构改革以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标尺,以突出专业化建设为核心要求,构建规范统一、优化协同、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该负责人表示,形成与时代大势相适应的内设机构体系,有助于提升检察官办案专业化水平,更好落实司法责任制,有利于解决好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倒逼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据悉,市县两级检察院的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也正在推进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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