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可以生产制度吗?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5-10-11
  • 分享到QQ空间

今年的夏季达沃斯论坛,各路嘉宾发言大都比较水。相比起来,马云的发言是一大亮点。马云谈到,各国政府主导的WTO多哈回合谈判,谈了十多年都没结果。不如让企业先谈一个企业的版本出来,各国政府再加以追认。马云这番话,表明他认为企业家也可以创造制度。


马云生意做得好,大家都知道。但是,他能生产制度吗?或者说企业家可以生产制度吗?当然可以。现在经济学界就有“制度企业家”的说法,指的就是企业家对社会规范的影响。


企业家的制度生产能力,可能要远远超出多数人的想像。在张维迎教授的著作《博弈与社会》中,谈到了中世纪地中海地区的法商。所谓“法商”,就是把司法当成生意来做的商人。司法还当生意?可以的。


地中海商人法庭制度如此规定:一个商人在与另一个商人做生意之前,首先向法商咨询后者是否有过不良记录。这种咨询是付费的。如果没有不良记录,就可以与其做生意。做生意之后如果任何一方受骗,受害者就可以向法商提出上诉,由法商做出判决。如果违约方没有执行判决,就会被记录在案。如果对方有不良记录,你就不应该与他做生意;如果你一定要做,受骗后法商将不负责判决。或者,如果你没有事先咨询过法商,受骗后法商也不负责判决。


看法商的制度设计,可见他们多么善于把握商机,又多么善于制度设计。这套体制不同于传统的以暴力为后盾的司法,有点类似于现代的国际仲裁以及现代征信体系,但又高于它们。它的精巧之处在于,设计者运用了博弈论的原理,不使用暴力,却又让商人的违“法”成本加大。不过,说“设计者”也不准确,它应该是长期演化的群众智慧的产物。


其实现代社会的很多规范,都是企业家试出来的。可以说,各国政府的立法,都是滞后于企业家丰富多彩的制度设计的。国际上,更是如马云所说,各国政府协商效率很低,根本不能满足企业进行国际间商业合作的需要。不说别的,就拿货币来说,汇率、利率冲突就搞得企业很头疼。


马云在达沃斯的话,并非商人的僭越。实际上,邓小平早就说过类似的话,只不过邓公立足的是国内改革。


1962年,邓小平就谈到,“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2014年8月20日,习近平在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也重申了邓小平的这句话。这句话也是中国改革的精髓,那就是市场摸索、政府追认。


最近网上有篇文章,为邓公的“猫论”、“摸论”辩护,文章称这二论是实用主义的。其实,这二论,包括上面引的这段话,不仅是实用主义,它们更和哈耶克的“自发秩序”暗合。


“自发秩序”类似于“看不见的手”,指的是非理性建构下的、社会演化所形成的状态。比如,计划经济是理性建构的产物,就不是自发秩序。中国的改革,其实就是自发秩序的成长。


邓小平不是专门的理论家,但是他的智慧很伟大。据说,在一次会议上,撒切尔夫人举起哈耶克的《自由宪章》,斩钉截铁地说,这本书才是我们应该信仰的。她还说:“我是哈耶克教授的热情崇拜者。我们这里一些尊贵的议员们应该读读他的书。”撒切尔夫人是哈耶克的信徒,而邓公思想本就与哈耶克相契合,在上个世纪后期,邓公和里根、撒切尔夫人并称改革三巨人,不为无因。


今天,尽管很多人已经忘记了邓公尊重自发秩序的精神,但自发秩序仍在成长。比如,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就是对理性建构的金融体系的突破;又比如各种专、快车,也是对计划思维的出租车体制的突破。利益部门当然不喜欢自发秩序,但改革者应该尊重自发秩序。


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的一个重大问题是易引起误解。是不是只要政府没干预就叫自发秩序?比如,宗族互助和伤风败俗者沉潭,都被人看成传统社会自发形成的秩序。但如果它们都是自发秩序,那么,自发秩序这个框是不是什么都能往里装?人们还能信任、尊重自发秩序吗?


如果引入自然法的思路,对自发秩序的概念做一些限定,把它限定在仅指自然权利下、人们自愿选择所形成的状态,它就更为清晰了。像古代,宗族支持有出息的书生读书、书生出头后回报宗族,又如荒年宗族互救等,这是自发秩序,但私奔者沉潭就不是自发秩序。因为后者没有尊重人的自然权利。

    • 分享到QQ空间
综合指数
  指数名称 数值 幅度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