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通报中铝危废污染调查结果 否认事发祁连山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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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兰州市政府召开中铝兰州分公司环境污染有关问题调查处置情况新闻发布会。据报道,兰州市副市长左龙在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8月国家将电解铝大修渣纳入危废名录,此后中铝兰州分公司生产的大修渣全部在厂内库房暂存;但对2016年8月之前产生的历史遗留大修渣没有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处置。


左龙表示,12月18日,相关媒体报道中铝兰州分公司环境污染有关问题后,兰州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于当日成立省市联合工作组进驻中铝兰州分公司,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处置工作。经初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中铝兰州分公司电解铝大修渣堆放点山神沟、撒拉沟,在岗子村北侧约3公里处,与岗子村之间被京藏高速、109国道、中铝兰州分公司厂区分隔;从历年监测数据和近期联合工作组对企业周边土壤、气、水共44个采样点的采样监测显示,中铝兰州分公司周边土壤、气、水的监测数据未超出国家标准限值。


2017年4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反馈督察意见时特别指出,“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严重”。7月21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曾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提到此前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批示,要求抓紧整改。


此次,兰州市特地回应称:中铝兰州分公司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在大通河以东,不属于祁连山范围,距祁连山东起点乌鞘岭70公里。


中铝兰州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孙波涛在发布会上表示,在2016年8月之前,该公司确实存在没有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处理大修渣的问题;他代表公司向社会各界表示道歉。近期,公司正积极配合省市工作组,对企业自1958年建厂以来的大修渣处理情况,以及厂区周边垃圾填埋场、工业固废处置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已就存在的问题,邀请权威专家和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开展监测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综合整治方案。


目前,兰州市环保局已对中铝兰州分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分别对中铝兰州分公司和负责处置固废的第三方甘肃欣鑫炉料公司高限罚款10万元。中铝集团对兰州分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撤职1人、行政警告处分2人。红古区对2名监管不到位的干部进行了问责。10月9日后,红古区政府在全区开展了固体危险废物隐患专项大排查,后续排查中,共分拣、转运出大修渣约40.75吨,并全部入企业库暂存。12月18日媒体再次反映时,排查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进一步查清是否存在违法问题。按照环保部、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环保厅的部署,兰州市于12月23日启动了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甘肃省和兰州市已于12月18日成立省市联合工作组进驻该公司,全面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联合工作组称,在有环保组织反映废阴极炭块存放山沟的信息后,自9月30日起,中铝兰州分公司(下称兰铝公司)在甘肃省及兰州市政府相关部门责成下,制定紧急方案转运废阴极炭块93车次1701.55吨。同时,环保部门对兰铝公司进行了高限处罚,企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撤职等处理。截至12月8日,环保部门和涉事企业对涉事区域再次排查并清理垃圾与固废混合物8车约30余吨,对疑似危险废物全部装车回厂进行二次分拣,分拣出10.75吨废阴极炭块,全部入库封存。


2017年9月,环保组织“好空气保卫侠”向甘肃省环保厅举报,兰铝公司北侧山谷谷口附近有一垃圾堆弃点,未建设任何防护措施,且垃圾堆内有大量石棉纤维和碳棒等含有危险废物成分的工业废料,已涉嫌危废不当管理。


当时甘肃环保厅人士称,由于环保部要求核实有关情况,甘肃省委常委也有批示,所以处分较为严厉。兰铝分管环保的部长和分管物流的部长是两位处级干部,都被撤职。红古区分管环保的副区长和区环保局局长被给予约谈处分。


但12月8日,环保组织再次向兰州市环保局举报称,兰铝公司埋在山神沟的废阴极炭块清运不彻底,许多废阴极炭块没被拉走,而是被原地覆土掩埋。据了解,12月9日晚,兰铝公司连夜开挖清运被泥土掩埋的废阴极炭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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