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保监会原副主席建言 创新要坚持风险底线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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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创新中,首先要坚持“保险姓保”,做好保障是第一位的;其次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好风险防范


业内预测,按照当前保费增长速度,中国保险保费规模在2016年底有望超过日本,排名全球第二。


在11月20日举行的清华五道口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魏迎宁、周延礼一致认为,中国目前已是保险大国, 但距离保险强国尚有一定距离。如何向保险强国转换?关键是要推进供给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提高保险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处理好保险业创新与规范发展的关系。


“保险业的创新发展是必然趋势,对于创新的规范也必不可少,推进创新一定要做到积极稳妥。”李克穆指出,要正确处理好保险业创新与规范发展的关系,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保险姓保”,主要是做好保障,其他的都是第二位的;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做好风险防范;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


优化险资配置结构


2016年前三季度,中国保险业原保费增速同比达32%。“保费增长过快也带来很大风险,如何管理好保费,把资金运营好,是很重要的课题。”周延礼说。


“保险业发展不能光看保费收入,还要看保险机制能不能健康稳定增长。”李克穆指出,保险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个别保险产品违背保险基本原理,带有博彩性质,费率厘定不合理,混淆了创新的边界;部分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存在弱化保险产品的性质等问题。“保险业的很多风险一旦蔓延开,再去制止规范,就会困难很多。因此一定要找到这些问题的源头,把一些风险消灭在它爆发出来之前。”


如何运营好保险资金?周延礼指出,首先要优化保险资金配置结构;二是要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三是提高保险资管产品的发行效率,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目前保险资金配置结构基本不合理,有很多都是风险资金,要么就是流动性不足,要么就是安全性不足,要么就是收益性不足;完全看市场好坏,不管脱离哪一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工具都不行。这种方式太被动,要进行优化。”周延礼说。


创新应坚持风险底线


创新的方向如何把握?李克穆指出,保险产品创新方面,具体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围绕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二是围绕完善社会民主保障,创新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服务以及多元化健康保险;三是围绕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保险公司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行为。


李克穆还指出,要以监管创新为引领推进保险创新规范发展,监管创新包括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手段和工具等方面。他以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信保)为例指出,中国信保通过建立行业风险数据库,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从源头上对创新的风险加以监控,提高监管效率。


周延礼也认为,关键是要提高保险的保障能力和水平。除了构建民生保障网,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的空间很大。农业保险目前保障水平不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针对玉米、小麦、水稻等的农产品保险,保障水平不到整体价格的50%,离真正解决生产、生活的保障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保险业创新中,互联网保险创新成为关注热点。《2016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十二五”时期,互联网保费规模增长约69倍,占保险业总保费的比重由0.2%升至9.2%。


从2011年起至今,保监会已就互联网保险业务出台一系列监管文件。魏迎宁认为,互联网保险本质属于保险,理应纳入监管,而保监会出台的一系列监管文件中,2015年7月出台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抓住了互联网保险监管的根本,“最管用”。


具体包含以下三点:一是在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由总公司集中运营、统一管理;二是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应当取得资格,将其纳入保险监管;三是互联网保险保费直接转入保险公司的账户,不得由第三方平台代收。


上述三条规定避免了各分支机构各行其事搞互联网保险,造成运营混乱;止住中介市场混乱;确保资金安全,“一旦代收就可能转移挪用,资金可能不安全”。


不过,“互联网保险的创新仅仅是个开始。到目前为止,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其实并没有颠覆现有的保险经营模式。”魏迎宁认为,将来有可能颠覆保险经营模式的技术,其中一个应该是区块链的应用。但无论哪种创新,都需要规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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