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设立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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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12月27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157票赞成、2票弃权、0票反对。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制度在中国正式实施。


哪些人可获国家最高荣誉?《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这部法律通过后,多少人能获上述荣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称,法律对此没有直接规定,“这个可能要等到授予时才能获得答案”。


据了解,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授予,获得者将获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礼遇,具体内容将在未来出台的配套规定中明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没有继承人或者被指定人的,可以由国家收存。但国家勋章、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不得出售、出租或者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这部法律还列举了应撤销国家勋章等的情形: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继续享有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将会严重损害国家最高荣誉的声誉的,其勋章、称号将被撤销,并予以公告。


记者了解到,在前两次审议的基础上,提交表决的草案将“故意犯罪”修改为“犯罪“,对勋章、称号的撤销条件规定更为严格。   


12月22日下午提交审议的草案二审稿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损害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声誉的行为的”,撤销其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有人大常委提出,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应当撤销国家勋章或者国家荣誉称号。


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制度是《宪法》规定的国家重要制度。此前,中国缺乏国家级的、具有广泛社会认可和国际影响的国家功勋荣誉制度,学界长期呼吁中国建设国家荣誉制度。今年8月26日,《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二审稿中增设专门针对外国人的“友谊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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