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预工委调研地方债 或有债务风险需抓紧研究对策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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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的地方政府债务始终是中国经济运行的一个风险点。去年开始,一系列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措施推出。今年3月开始,全国人大预工委组成调研组,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报告。报告披露,目前控制债务规模过快增长难度较大,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而许多地方政府过度强调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对存在的问题不够重视。


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达到15.4万亿。而这些存量债务利率普遍较高,全国人大预工委在《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披露,大多在7%以上,有些项目利息甚至高达20%以上,据估算各级地方每年利息支出就达近万亿元,调研发现有的地方甚至连债务利息也无力偿还,有的地方已经连续几年出现逾期债务。


为控制债务规模过快增长,今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2015年设定的地方举债“天花板”为16万亿。报告表示,如何确定限额仅有原则性表述。如何科学界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将债务规模控制在合理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还需要深入研究提出明确意见。


一些地方变相举债现象仍存在。调研发现,有些地方依旧通过城投债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公益性且收益率不高的领域,其中会有相当一部分转化为政府债务。


而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也尚未有效解决。报告称,虽然地方举债投资形成了一批资产,但变现能力较弱,地方政府偿还债务仍然主要依靠土地出让收入和“借新还旧”。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走弱,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滑,加强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后,银行理财、信托产品等“影子银行”渠道也日益收紧,地方政府还债能力明显减弱。


2015年,除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还部署开展存量债务置换等措施,推迟还债期限、降低利息成本,缓解地方的偿债压力。报告指出,调研中发现,由于置换债务的期限大都在5年以上,一些地方对债务偿还问题尚没有紧迫感。地方政府债券的市场化程度不高。


此外,置换债券的持有人过度集中在银行系统,与过去融资平台负债主要是银行贷款所带来的风险本质上并无区别。


目前应对措施集中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上,而对或有债务风险缺乏有效应对机制和安排,全国人大预工委认为需要抓紧研究对策。


报告指出,调研中有的地方认为部分或有债务应当归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有的地方提出或有债务中确需政府履行偿债责任的债务没有落实还款来源。除已经统计的融资平台等或有负债外,社会保险欠账、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也可能转化为政府债务,调研中还发现个别地方甚至通过举债来发放养老金。


报告认为,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通过举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应该依法合规,规模适度,权责一致,市场运作,公开透明。


报告强调,依法从紧控制债务增长,要严格按照债务警戒线来审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已经超过和接近警戒线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增量;对于还有一定空间的地区,也要采取审慎态度。报告建议,健全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况和化债情况要与下一年度债务规模限额和转移支付安排挂钩。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市场,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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