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刷单炒信案宣判 组织者获刑五年九个月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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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电子商务发展衍生的刷单炒信行为正受到严厉的司法打击。6月20日,建立“零距网商联盟”、组织商家刷单炒信的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这是首个组织刷单炒信领域的刑事案件。


该案的被告方李某某在2013年建立“零距网商联盟”网站,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进而提升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截至2014年6月,李某某非法获利90余万元。


2014年初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手段发现“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在淘宝网上存在刷单行为。同年5月,阿里向杭州市经侦支队报案,李某某后被传唤到案。2016年6月,李某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至余杭区法院。


“刷单”是指网络卖家为了营造商品热销、用户口碑好的形象,提升商品搜索排名,通过各种虚假交易(又被称为“炒作信用”、“炒信”或“刷单”)的方式,虚构成交记录及用户好评,借此欺骗平台以及消费者,达到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浏览和购买的目的,谋求非法利益。“炒信”平台利用个别不法网络卖家的这种心理,设立网络平台招揽有炒作信用意向的卖家,再招募愿意从事炒信的“刷手”为卖家大批量进行炒信,形成虚假的购买评价。


余杭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的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属情节特别严重。阿里巴巴方面告诉财新记者,此次案件的刷单炒信行为,不是通常单个商家和商家竞争而导致的刷单炒信,而是规模化组织商家刷单,规模更大、性质更恶劣。


根据《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年报》披露:2016年阿里识别信用炒作相关网站179个,发现微信、QQ、YY等社交软件专门从事信用炒作的群组5060个。其中,“90后”群体比例高达43%。


今年2月15日,阿里首次起诉刷单平台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阿里向刷单平台“傻推网”所属公司索赔216万元。阿里巴巴称,以往打击刷单主要依靠工商部门对刷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判罚上限20万,远不能震慑违法行为。而此次案件中的主犯则被追究刑责,警示作用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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